各会员单位:
为宣传和弘扬物业管理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突出作用,协会决定表彰一批2018年度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次推荐表彰活动主要在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已缴纳2019年度会费)中开展。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
(1)依法经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独立法人(异地物业服务企业需在我市办理备案手续)的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2)诚信守法,规范经营,积极参与年度诚信承诺活动,照章纳税,未被列入税务黑名单,无侵权等违法现象的物业服务企业,具有较好的社会美誉度和社会责任感;
(3)年内未被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建局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4)长期以来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及时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对协会贡献较大;
(5)配合卫生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业绩突出;
(6)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经营业绩优良。
(二)先进个人
(1)在本市从事物业管理行业工作3年以上的现职管理人员;
(2)熟悉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有较全面的物业管理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及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
(3)在本企业内业绩突出,所管理的项目曾获得过市、区房管部门或街道社区等政府部门的相关荣誉,与业主方(如业主委员会、业主)和企业、员工关系和谐,受到普遍认可和赞扬;
(4)所管项目2018年度无安全责任事故;
(5)服务项目期限不低于10个月,服务项目被投诉曝光后及时整改到位、挽回和消除影响并取得业主好评;
(6)从业期间,无经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的重大投诉或有违
职业道德操守的行为;并积极配合协会工作、卫生城市创建、
文明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先进个人各会员单位限申报一人。
(二)填写表格内容必须真实,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加资格和奖项。
(三)活动透明公开,结果将在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网站(www.ycspma.com)上同步进行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推荐表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原件,原件一份,填妥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3月15号之前交至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蒋娴,联系电话:0515-88372100/19905107888,
地址:盐城市毓龙大厦二楼东侧办公室,邮箱:ycwxmsc@163.com)
附件:1. 2018年度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先进集体推荐表
2. 2018年度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先进个人推荐表
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19年3月6日
盐物协字〔2019〕5号(关于推荐2018年度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