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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上城嘉苑”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0 点击次数:988

一、招标条件

江苏润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盐城港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盐城港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滨海“上城嘉苑”前期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项目已经获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滨海“上城嘉苑”前期物业服务

2.服务期间:暂定贰年(具体起算日期为项目首批房屋交付之日起)

3.项目地点:滨海县204国道东侧、327省道南侧地块

4.项目概况:“上城嘉苑”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高层住宅、商业、幼儿园及其他配套设施用房,建筑结构为框剪结构,“上城嘉苑”项目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6418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5051.0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1217.3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833.75平方米。带电梯住宅18幢建筑面积为124889.32平方米 1106 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919.18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720.58 平方米;居家养老用房建筑面积228.75平方米;邮政用房建筑面积33.30平方米;配电房及生活泵房建筑面积992.56平方米;消控室、公厕及大门面积198.45平方米;垃圾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50平方米;其他配套设施用房面积335.0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2850.17平方米(其中:保温层面积1788.72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面积1061.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833.75平方米(其中:地下汽车库面积33997.37平方米)。机动车位1118辆(其中:地下住宅机动车位1106,地面公建机动车位1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共2212辆。建筑占地面积12780.91平方米;绿地率为40.37%;建筑密度:19.92%;建筑容积率为2.00。

小区规划出入口数为2个。小区主出入口 1 个;小区次出入口 1个。

本项目于2022年2月开工建设,共分 二 期开发建设。第一期工程计划于   2024年6月竣工并交付使用;整个建设项目(计划)于2026年6月全部建成竣工交付使用。

5.服务要求:按《滨海县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五级服务标准要求执行。

6.收费标准:按《盐城市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五级收费标准要求执行。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企业经营范围及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含物业管理服务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已在盐城市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平台注册(http://120.76.30.167:8084/),并在滨海县物业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2.企业业绩要求:①投标人具备在 2018年 1 月 1 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前托管过单个建筑面积 15 万平方米以上进驻交付的住宅小区管理经验(包含在 2018年 1 月 1 日前托管但在此期间没到期且已交付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②上述住宅项目物业服务质量达到项目所在地最高等级服务要求,规范收费。

3.项目经理要求: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 6 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 2020年 12 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 2020 年 6-11 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具备物业管理行业专科毕业证书或取得经地市级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与高等院校合作培训《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岗位培训证书》(曾经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注册物业管理师证书》本招标视同上述证书资格)。

4.项目拟投入具备以下专业技术证书的技术人员:①建筑工程类中级技术资格证书②电工类作业证③电梯作业证④建(构)筑消防类专业证书⑤保安类技术资格证以上人员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 6 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例:如开标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 2020 年6-1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招标人坚决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服务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信誉要求: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在被国家、省级、市级及县级有关部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已投标报名的,不作中标候选人考虑。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帐户, 缴款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现金。收款账户为:江苏润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盐城分行盐城营业部,账号:1109660109200399595,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交款凭据(指银行汇票原件、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一并提交给江苏润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科换取收款收据。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1.时   间:2022年5月20日8:30-2022年5月26日17:00止(休息日除外)

2.地   址:滨海县育才西路588号(盐城港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联 系 人:徐海文

4.联系电话:13813244213

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须知:投标人代表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采购文件。

6.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三天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江苏润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且经招标人批准同意的情况外,物业管理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同时视情节将被列入不诚信记录,限制其在滨海境内 6 个月的投标资格。在限制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七、付款方式

1.     前期开办费用按合同约定招标人在项目首批房屋交付前一个月内支付给中标物业服务企业。

2.   物业公共服务费用和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电费、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电梯运行维护费等代收代交费用由中标物业服务企业自行向业主收取。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http://www.ycspma.com)上发布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提出

招 标 人:盐城港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13813244213

代理机构:江苏润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15305109599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物业管理中心提出。

联 系 人: 章学建 ,联系电话:0515-84108100

联系地址:滨海县中市路 118 号二楼

 

 

盐城港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